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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四川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截至目前,四川省3个试点区(县)已完成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纠错机制试点内容。据了解,2018年12月底,自然资源部启动该试点,四川省选取泸州市纳溪区、宜宾市南溪区、凉山州会理县进行试点。目前,3个试点区(县)均已进入成果总结阶段。
       四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从3个试点区(县)现状调查和分析评价的成果看,试点区域在国土空间开发上,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各类规划冲突矛盾等问题。
       为此,四川将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化工项目,严禁在化工园区(集中区)外新建、改扩建化工和医药建设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在土地使用方面,四川将严格用地准入,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品拟建项目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且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对涉及化工、医药行业和危险化学品领域建设项目的违法用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坚决依法从严查处。
       同时,试点区(县)也从查找到的问题入手,针对国土空间管控单元提出的优化布局、调整结构、控制规模等调控策略及导向性的环境治理目标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准入要求,开展编制试点工作负面准入清单。泸州市纳溪区对试点范围提出了差别化的空间准入要求。宜宾市南溪区结合正在同步开展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将管控单位主要分为生态保护修复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发展区(包括工业集中建设区)以及农业农村发展区4个区域,实施分级管控。会理县结合自身自然地理条件和发展现状等特点,制定了会理县《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负面准入清单》,对不同的空间制定了相应的准入条件。此外,各试点区(县)还对负面清单适用范围及相关要求作出详细说明。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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